法律规定哪些要优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

一、法律规定哪些要优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部分社会保险争议;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9.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劳动争议仲裁无果是否可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无果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仲裁委不予受理后,劳动者是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前置程序,即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15日没有起诉的,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对于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