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界定标准依据

一、家庭暴力界定标准依据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它包括对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亲密关系)、亲子、手足或长者的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人。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对方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对方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对方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对方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对方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对方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对方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5.虽然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并没有如此严格的界定,但最新的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也有规定: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止人身自由,以及其他手段,给家庭人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家庭暴力处罚
家庭暴力具有如下的处罚:若实施家庭暴力的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会被拘留;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三、家庭暴力构成要件
1.夫妻一方具有实施家庭暴力的主观故意。
2.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的行为。
3.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
4.这种伤害后果和施暴者实施的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当然,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与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区别开来,做到既要保护自己,也要维护好稳定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