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位置:吊装作业租用宁波吊车,在井架下方、被吊物下方、被吊物吊前区上方、快绳周围、斜拉钩或导向滑轮受力方向站立等非常危险。一,避免危险极其困难。
2.正确认识吊索的安全系数:在起重作业中,工人对吊索的安全系数没有正确的认识,经常连续使用,使得超重作业始终处于危险状态。
3.需要对拆卸操作中遇到的各种因素进行预测,如:物体的重量估计、切割的彻底性、拆卸部件挤压引起的载荷增加、未经检查强行提升连接部件等。
5.被吊物必须捆绑牢固:高空吊装和拆卸时,被吊物应“锁”而不是“兜”;悬挂物的尖锐棱角应采取“缓冲”措施。
6.吊装工具或吊点选择不当:设置吊装工具或使用管道、构筑物作为吊点缺乏理论计算,经验估算的吊装工具、管道、构筑物承载力不足或局部承载力不足,导致某处失稳,整体坍塌。
7.当吊装工具在滑轮和绳索选择上设置不合理时,由于快绳夹角的变化而引起的滑轮和系在滑轮上的绳索的应力变化是不够的。导向滑轮吨位太小,拴在滑轮上的绳子太细,导致绳子过载后断裂飞起来。
8.空气中的悬浮物体很长时间没有用安全绳密封:由于安装工艺的要求,有些设备或部件需要悬浮在空气中,然后固定到位,而有些悬浮物体在空气中停留时间较长。如果没有安全绳,一旦被意外振动、撞击或焊丝伤害,会造成被吊物坠落的严重后果。
9.施工过于繁忙,无法确认进度,吊车站也没有进行地下咨询:宁波,吊车租赁作业前未正确确认起吊物的重量,未及时发现周边环境中的高压线、运行设备、煤氧管道的泄漏点等隐患及业主单位的安全警示标志,造成较大损失。
10.使用麻绳作为安全绳:由于麻绳的承载能力远不如钢绳,并且麻绳在日常储存和使用中容易损坏,降低了拉力,因此使用麻绳作为安全绳不能起到安全作用。
11.无警示区:起重高空作业危险区域未及时设置安全警示区和安全监护人,导致他人不明情况进入和危险区域事故。
12.两辆车同时起吊翻身物品称重不准确:由于转弯时重心在变化,如果计算不准确,特别容易因一辆吊车超载不稳而引发问题。在这方面,如果出现问题,不仅会威胁到人们的安全,还会造成巨大的机械和经济损失。
13.在危险区域工作时,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例如,在天车梁上工作时,事先与天车的司机联系确认是不够的,或者因为天车的司机在忙碌时操作不当,以及没有采取悬挂警示旗、警示灯、摆摊等措施。天车突然出现,施工人员无法避免事故。
14.气候影响考虑不充分:在宁波大风天吊装大型吊车时,必须考虑风载荷对吊车的影响因素。当有危险或风力超过安全规定时,请勿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