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军嫂处对象,如果主观没有恶意就不算破坏军婚,如果主观上有恶意的并且知情的,就算破坏军婚;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破坏军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一、跟军嫂处对象算破坏军婚吗
如果确实不知情,主观没有恶意不构成。但是如果主观上有恶意的,并且知道对方是军嫂的,会构成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二、破坏军婚罪的追诉时效
破坏军婚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破坏军婚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
三、破坏军婚罪是公诉还是自诉
破坏军婚案是公诉案件。因为破坏军婚罪影响恶劣,受公众关注度高,造成的后果不仅仅是影响军人一个人,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军队的稳定。而且正在服役的军人没有时间去调查取证,所以只依靠公诉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