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体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类专业综合改革的要求,切实加强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高自学考试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4号)文件精神,现对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的设置进行调整。内容如下:沈阳自考培训
一、调整《关于修订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3]176号)文件中的实践性环节设置模式,取消在学前儿童保育学等13门课程中分别设置的实践性环节,改为在专科、专升本(独立本科段)分别独立设置综合实践课程。
二、专科已设置的专业综合应用课程幼儿教师教研(含观察、记录分析、教研写作)指导,调整为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实习指导(课程代码:12349,6学分)。学前儿童保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学前儿童游戏指导、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等8门课程,均不再设置实践性环节,学分不变。
三、专升本(独立本科段)增设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教研指导(课程代码:12657,6学分)。幼儿园课程、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学前儿童发展评估、家长工作与家园沟通、幼儿园班级管理等5门课程,均不再设置实践性环节,学分不变。
四、综合实践课程的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计。
五、综合实践课程的考核内容、标准、要求等,由全国考委统一组织论证确定,由主考学校具体实施。
六、考生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专业核心课程后,方可参加综合实践课程考核。
七、专科的推荐选考课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不再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八、调整后的考试计划自2014年下半年考试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