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主要有:1、保持抵押物价值的效力;2、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效力;3、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房地产抵押权费用的债权范围效力;4、房地产自身、房地产的从物、房地产的从权利、孳息的物的范围效力。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