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有哪些
如下技术不能申请专利:属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科学发现等范围内的技术。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申请专利的详细流程
1.申请。应当提交申请书、说明书等材料;
2.初步审查。即专利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十八个月内,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即行公布;
3.实质审查。即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进行实质审查;
4.予以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的类型
1.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