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要被拆除怎么赔偿

一、违章建筑要被拆除怎么赔偿
违章建筑要被拆除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合法建筑被拆除才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违章建筑主要有哪些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三、违章建筑如何投诉
违章建筑的投诉方式是对于农村违章建筑,可向国土资源部投诉。对于城市违章建筑,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规划局投诉。
投诉部门接到投诉后不处理的,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举报,或者向国土资源的上一级部门举报,同时可以拨打城建服务热线12319进行电话举报。
以上方式无法得到解决的,举报人可采用网络媒体的方式引起舆论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