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结束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一、公司清算结束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1.先拿到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二、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解决
公司注销债务未清偿的,如果是因为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构成,因此债权人有权以股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即使股东偷偷注销公司逃避清偿债务的,债权人仍有权向股东追责。因此,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成员务必严格履行清算程序,即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注销有哪些要求条件
公司注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注销;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4.被吊销、责令关闭或撤销;
5.被股东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后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