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官司律师费由哪方出
打官司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出。
只有特殊情况下律师费才可能由败诉方来出,特殊情况包括:
1.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例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人身侵权类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案件;商事仲裁案件。
2.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将来产生诉讼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予以支持。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二、律师费是先付还是后付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具体也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先付费,也可以是后付费。实践中,一般情况下,需要先支付律师费。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三、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