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被告需要带什么资料

法院开庭被告需要带的资料是被告人的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授权委托书。法院开庭被告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有答辩状、证据证明、补充说明、质证意见等。
一、法院开庭被告需要带什么资料
法院开庭被告需要带的资料是:被告本人的身份证、书面的答辩状、就案件争议所涉及的证据原件,如果被告委托诉讼律师开庭参加审理的,要准备好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要带律师自己的身份证。
二、法院开庭被告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第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第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第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第四,被告举证;
第五,法庭辩论;
第六,最后陈述。
三、被告当庭提出反诉后多久开庭
被告当庭提出反诉后是否需要开庭,何时开庭,由审判员确认的。但是一般应该给对方举证的时间,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院会在法定审理期内结案。
友情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