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身份,如姓名和住所、以及约定的标的、数量与质量等内容。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更好的解决纠纷。
一、租赁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租赁合同主要条款有: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范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三、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有什么规定呢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有:租赁双方可以自行协议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