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公众参与将不再出现在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中,而是由企业自行开展,并单报送。日前,环保部发布新环评总纲,总纲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在某种程度上,废气处理设备的发展已超越了很多的同行业务,但其从未停止脚步一直砥砺前行着。
常现走过场、被参与等问题
环评被称为阻挡环境污染的靠前道防线,而公众参与是环评制度关键的一道法定程序,然而目前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常常出现走过场、假问卷、被参与等问题。此外,在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又常常因为邻避效应,产生了一些非环保诉求而影响项目落地,比如垃圾焚烧厂、机场、城际铁路等。
在昨日的全国环评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表示,现在,项目环评背负太多,管理边界和责任边界模糊。公众参与定位不清,有的把公众参与简单地理解为征求公众同意不同意项目建设的程序,而未将其作为问计于民、提高和改善环评工作质量的过程。有的把环境问题和公众其他利益诉求混杂在一起,有的参与人群代表性不够。在方式上,有的介入时间晚,且仅是简单填表,无法全面反映公众意见。
正修订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据了解,公众参与从环评报告中剥离后,并不是取消公众参与,而是将公众参与篇章从环评中立出来,与其平行。目前,环保部正在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进行修订。根据相关要求,今后,建设单位将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由其组织开展环评公众参与。
除了分离公众参与,此次总纲修订还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并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等内容。总之,今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将明显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