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有几个毒品犯罪的罪名,毒品犯罪具有哪三个基本特征

我国刑法规定有12个毒品犯罪的罪名,包括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毒品犯罪具有的三个基本特征包括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
一、我国刑法规定有几个毒品犯罪的罪名
我国刑法规定有12毒品犯罪的罪名,分别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等。
二、毒品犯罪具有哪三个基本特征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三、毒品再犯的规定是什么
毒品再犯的规定如下: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的,从重处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