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处罚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处罚
对于处罚未足额支付报酬的规定为: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但是需要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且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执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