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只有因胁迫结婚或一方隐瞒最大疾病两张类型。可撤销婚姻中,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撤销婚姻。
一、假结婚可撤销婚姻吗
假结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撤销的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可撤销婚姻怎么处理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方式:如果受损害一方未行使撤销权的,应当认定为该婚姻关系继续合法生效。如果受损害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其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另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1.形成的原因不同。
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而可撤销的婚姻是只违反当事人意愿形成的婚姻,即“因胁迫结婚。
2.请求权人不同。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的主体应当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消失以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5.效力不同。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申请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该婚姻自始有效;无效婚姻经法院宣告后自始无效,但如果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该婚姻则从无效情形消失之日或缔结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