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税的义务人是承担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作为一种附加税,是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者税基,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会给某些纳税对象一种免税的特殊照顾,那城镇建设税免税条件是什么呢?以下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城镇建设税免税条件
(一)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镇维护建设税。
(二)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镇维护建设税。
(三)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镇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建设税的征收方式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按照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与“二税”同时缴纳,自然其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与“二税”相同。
(二)预缴税款
对于按规定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缴纳“二税”的纳税人,应在按规定预缴“二税”的同时,预缴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于月度终了后在进行“二税”申报的同时,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
(四)税款缴纳
对于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二税”的施工企业,应当在缴纳当月全部“二税”税额时,同时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全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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