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民法典

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民法典
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有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若是没有故意污染环境的,不需要进行惩罚性赔偿。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民法典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