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是否需要认定

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是否需要认定
如果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就不需要认定,如果有争议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认定。且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担任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是否需要认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