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抵押条款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所有权归属,担保范围等,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后即生效。
一、合同的抵押条款是什么
合同的抵押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如果是抵押的不动产的,或者依据法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动产的,该抵押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好之后生效。如果是无需登记的财产,抵押合同一般自其签订成立时就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抵押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抵押合同是从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合同是有名合同、诺成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要式合同、确定合同、从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