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抵押登记需要多久

一、房产局抵押登记需要多久
房产局抵押登记需要十个工作日左右。房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事实清楚的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
二、房产抵押登记流程
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当事人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签署的抵押合同;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提交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三、房产局抵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4.查档结果证明
5.抵押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
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
9.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妻双方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