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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与票据业务
一、【存单质押资金】 银主提供移库资金,款汇至项目方指定之贷款银行开出大额存单,供项目方质押贷款,此存单质押需在贷款到期前30天用贷款形成的项目资产质押转换出来,存单退还银主。二年期一次性贴息16% ;三年期一次性贴息20%;五年期一次性贴息24%;企业需具备最少4%的保证金。分笔操作,首笔人民币5000万元。企业提供公司基本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政府立项批文、银行坐标、近期贴息水单证明、银行接款确认等文件资料。
二、【银行保函资金】(1)上系统网保函款:期限5年期,一次性贴息11%;到期还本,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执行。年息每年支付一次,由银行代收代付。 (2)不上网保函款:三年期一次性贴息15%,五年20%。(银行存款利息按央行同期利率),要求接款银行为五大行或九大行一级支行及以上级别,企业须具备4%的保证金。
三、【提供直存款】以银主名义在企业当地指定银行开户,存入双方约定金额款项,存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利率。银主可承诺不提前支取,不挂失,项目方自愿支付贴息。带走大额存款证实书或银行保管单;三年定期贴息12%;五年定期一次性贴息16%;
四、【三方委托贷款】采用银行统一的委托贷款版本;受托贷款银行为国内五大国有银行和九大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支行及以上级别;期限为五年至十年;一次性贴息为5%,每年贷款利率为6.3%,
五、【摆账、活期存款】要求接款银行为四大国有银行支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银主带走银票,期限为一年(半年续)一次性贴息6%;活期存款,拿走进账单,承诺银行不挂失、不消户,不提前支取,期限为一年一次性贴息12%。
六、【协办中外合作合资】提供真实、合法投资方,协助内资企业完成合资合作公司。协助企业完成外资账户注册资本金。
七、【商业承兑汇票】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跟单保函贴现、续票期限为3年一次性贴息12%。
八、【协办银行贷款】协助有固定资产的企业办理银行抵押、质押贷款业务。借新还旧、解抵押、调头寸、提供质押、抵押物品供企业贷款之用。(业务限国内大、中城市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支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