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剩下的债务怎么偿还
公司破产剩下的债务的偿还方式是应当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公司宣告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及时申报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为: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偿还公司欠缴的税款;
4.向公司的债权人,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三、公司破产需要给员工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破产需要给员工支付补偿金,公司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