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可以约定质保金吗?

一、劳务分包可以约定质保金吗?
劳务分包可以约定质保金。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在工程建设完成前缴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退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二、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是直接起诉吗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是直接起诉,如果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没有约定仲裁前置的,就可以直接起诉。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民事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这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当事人之间有纠纷可以协商或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三、民法典规定如何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民法典规定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出现法定的情形;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