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买卖合同已经很常见了。那么买卖合同履行地相关规定?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原则?买卖合同履行地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相关规定
(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二)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原则
(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四)在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依法律其他规定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买卖合同履行地有哪些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
(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 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四)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依据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条规定。
买卖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合同内容是否有可以规避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可以询问律师。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相关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