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责任承担的责任如下:1、擅自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2、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八百九十四条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九十八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