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公司破产后需要还债,公司破产之后,其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怎么办理破产手续
公司办理破产手续如下:
1.宣报破产后进入破产清算;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破产债权;
7.债权人会议;
8.和解;
9.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10.破产终结。
三、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享有诉权的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之前应当穷尽所有可能解决僵局的途径,例如协商、股权转让、股权收购等。只有当无法协商解决问题或股东要求退股,其他股东无能力购买及其他人无人购买时,才能解散公司。
4.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