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条件是: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2、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释放。3、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