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产性收入是什么

受贿属于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指的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的财务,谋取到的财务都是属于不正当利益,有些工作人员还会收取一些非财产性的利益。那么非财产性收入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非财产性收入是什么
非财产性收入是财产性收入的对立词。财产性收入就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此外的算作非财产性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
(一)财产性收入是可支配收入的组成部分。一般是指家庭从其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股票盈利、财产增值收益、投资收入等。一般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渠道的拓宽,居民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相应地,居民家庭的收入来源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居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准。
(二)此外的都是非财产性收入。
二、非财产性利益受贿案件怎么认定
非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受贿犯罪的对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就目前而言,以非财产性利益的受贿行为屡见不鲜。它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非财产性利益,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中,非财产性利益主要包括:介绍职业、提职晋级、入党入团、调换工作、授予荣誉称号、提供性服务等。
非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必须严格依照本法规定。据本条规定,作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财物。当前严格将贿赂限定于财物范围之内,并以此来认定受贿罪,是符合本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的,也是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非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标准
非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标准大致如下: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计费;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勘验、鉴定、公告、翻译按实际支出费用交纳;
(四)知识产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五)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六)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判决的赔偿数额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
(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九)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拘束力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十一)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非财产性收入是什么”全部内容。通过上文大家可以知道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居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