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十九条关于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
《民法典》中第二十九条关于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二十九条关于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