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不满两人

对于公司来说,当自身的债务无法承担的时候,是会考虑去进行破产申请的,这也是一种方法,那么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不满两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不满两人
清算组成员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成员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它也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二、公司清算组成员要求是什么
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资格要求不同,所以组成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三、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要求
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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