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处受托于境内外多位大额资金拥有人委托。面向国内中小企业/企业法人/个人进行资金借贷及其他资本运营。
项目范围不限;
1000万RMB起,不封顶;
资金拥有人不参与企业经营;
流程要点:
1 企业提供完整的企业资料及项目资料。如项目资料投递人/单位系仲介身份,必须附上投递人/单位与项目企业之间在中国法律认可下的关系证明文本;
2 项目资料由项目同行业专家及律师评审价值(时间一周)后。我处(一周内)出具借贷利率建议书或相关资金运作方式交由项目单位进行确认;
3 项目企业接到建议书尽量在不超过二周时间内确认完毕并请发出邀请函(以接函时间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4 我处在接到邀请函(一周内)到达项目地进行项目实地确认;
5 双方在项目地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后一周内(5000万以下)资金可到位;
备注:
一 项目资料评审费用及考察费用及与操作主体项目相关联费用,在我方资金到达项目企业帐户后一周内,由接款单位实报实销。
二 为确保项目资料收讫准确及其完整性,项目资料投递单位务必采用中国邮政的EMS。等额回邮费用务必与资料同邮。
三 我处谢绝一切未约来访及电话咨询/确认
及电子邮件资料/函件。
四 本处一切业务皆与邮递地址单位无关。邮寄地址单位只承诺与操作人是集团内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