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两次流标如何处理

招标两次流标如何处理
招标两次流标报当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该项目依法不再进行招标后,可以根据企业招标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决定直接发包或者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招标两次流标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