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审如何抗诉

刑事一审如何抗诉
刑事一审的抗诉方式如下: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一审如何抗诉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