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举证期限
刑事自诉案件的举证期限,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刑事自诉案件的举证期限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对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