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指房产卖家与不同买家就同一房产签订买卖合同,以骗取财物的行为。那么一房多卖的情况在最后应当怎么处理该房产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一房多卖最后怎么处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房多卖最后怎么处理
首先要看房屋是否已经变更登记到某一个买房人名下,如果已经办理变更登记的,房屋所有权归已取得变更登记的买房人所有,其他买房人只能要求原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屋还没有变更登记,仍然登记在原房主名下,则看房屋是否已经实际交付给某个买房人使用占有,如果房屋已经交付使用,则应当支持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买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买房人可以要求原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屋既没有变更登记,也没有实际交付,则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比如支付房款的先后等,以及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来确定对于买房人保护的顺序。但恶意办理变更登记的买房人,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一房多卖是什么意思
一房多卖的意思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由于出卖人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因此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三、一房多卖是否构成诈骗
一房多卖构成诈骗的情形:售房者以非法长有为目的,欺骗购房者,使得购房者遭受巨额财产损失的行为,自己活得利益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售房者没有主观恶意的,不构成诈骗罪,双方可根据合同违约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若该房产已经过户到某一购房者名下,则其他购房者只能要求房屋卖家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房多卖最后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