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具体是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具体是
去福利院领养子女应满足的条件是:1、领养人已经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领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具体是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