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定

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定
在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所提交的答辩状的相关规定为:被告应当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内容包括答辩人的基本信息、答辩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答辩人签名并写明递交答辩状之日。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定的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