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出现意外事故谁的责任

幼儿园出现意外事故责任判定应当考虑受害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所受的法律保护也不一样,如果是有证据证明学校侵害了受害者,那么学校承担责任。
一、幼儿园出现意外事故谁的责任
幼儿园出现意外事故责任判定如下:
1.考虑受伤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下的儿童受到伤害,则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采用的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方式;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则只有在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时,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考虑受伤害人所遭受的伤害是来自学校,还是学校以外人员的伤害。如果是学校以外人员所造成的伤害,则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在其受伤害时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3.考虑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问题。
二、幼儿园受伤的赔偿标准
1.学校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三、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可以报警吗
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可以报警,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的情况很复杂,有可能是孩子自己跌倒等情况导致受伤,也可能是被人伤害等等,责任很难划分。建议先与学校领导协商,协商不成的再报警或诉讼解决。如果是被人伤害,报警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