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分类处理

民间借贷案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分类处理
如果在民间借贷的案件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分类处理方式为:如果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的,该法院可继续审理其中的民事部分;如果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则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民间借贷案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分类处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