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如何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没有结婚证如何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不成立婚姻关系,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规定按事实婚姻处理,即双方可以拿着离婚所需的材料去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没有结婚证如何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