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借款合同能立在一个案件吗

两个借款合同不能立在一个案件,因为两个借款合同意味着有两个诉讼标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分别立案,但是如果两个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相同的,但是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果是不同的当事人,则要分别立案分别审理。
一、两个借款合同能立在一个案件吗
两个借款合同不能立在一个案件,如果是不同当事人不同借款合同的要分别立案。如果是同样的当事人但有两个借款合同的原则上分别立案,但到后期的法庭审理中会合并审理。
二、立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借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3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3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民间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3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
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款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长期诉讼时效,而非3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款合同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提讼的,则丧失胜诉权。
民间借款合同时效分无还款期限合借款同和有还款期限借款合同两种情形。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3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无偿还期限的民间借款,通常以贷款人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原债务成为自然债务,借款申请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两个借款合同不能立在一个案件,只能分别立案,但是如果两个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相同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两个借款合同能立在一个案件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