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是否有效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属于授权委托书。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