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犯罪预备的条件

成立犯罪预备的条件
成立犯罪预备的条件:1、行为人是符合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一般应年满十六周岁;2、实施了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3、主观上有犯罪意图。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成立犯罪预备的条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