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止履行如何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是借款合同中止履行的规定,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对此有确切证据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止履行如何规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