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先由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且依法提交上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然后由上级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上诉案件,上级法院决定受理的,再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最后依法作出判决。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