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房增值部分归谁

按揭买房增值部分归谁
按揭房买房如果情况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那增值部分一般会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如果另一方有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揭买房增值部分归谁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