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怎么办

一、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的外债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该笔外债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的,由欠下该债务的一方个人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由一方来还
共同债务离婚后能由一方来还,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债务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
离婚债务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