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应该如何处理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应该如何处理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应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1、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在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应该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