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如何起诉离婚

广州市如何起诉离婚
在广州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1、当事人应当撰写离婚起诉状。2、当事人携带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等,到法院起诉离婚。3、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4、当事人等待开庭传票,及时参加庭审。此外,当事人可以在网上进行立案,或者聘请律师进行诉讼代理。广州市如何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